2007年12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走法律途径 解劳资纠纷
杨锡康

  海宁市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,长期拖欠职工工资。海宁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引导并指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知道了维权途径后,51名职工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,法院当即立案受理,并为他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,采用简易程序在15日内全部审理完毕。职工不花一分钱,在短期内解决了劳资纠纷。